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张家口市财政局、张家口市监察局、张家口市审计局于5月9日联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我市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各县区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负责人,市直各部门、省属驻张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领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260多人参加了会议。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大鹏,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戈耀选和市审计局副局长李家富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王大鹏副局长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政府采购范围由原来几个服务类项目扩展到全面覆盖货物、工程、服务三个大类的140多种项目,政府采购规模也由2002年的1.2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0.1亿元,五年累计节约财政资金3.4亿元;二是政府采购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完善;三是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日益明显。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时间还比较短,不少方面还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政府采购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与制度和程序规定不相符合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对此,我们必须站在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王大鹏副局长强调,要准确把握政策,认清目标任务,扎实做好专项检查各阶段工作。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和市审计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这次专项检查的目标任务、检查范围、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吃透精神、领会要求、全面贯彻、认真落实,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
一要明确检查目标和任务。这次专项检查的目标和任务是:广泛开展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检查,摸清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促使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受到深刻的政府采购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处理,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贯彻执行;完善政府采购各项规章制度,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奠定基础。
二要遵守检查时间和范围。这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级所有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及各级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检查2006年和2007年两年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检查的范围和时间要求,同时要把具有代表性的部门和单位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采购规模较大、采购项目较多的部门和单位以及集中采购机构,要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本地整个部门单位总数的20%以上。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各级要严格按照要求的工作阶段开展检查工作。
三要抓住检查核心与关键。这次检查,主要是针对存在问题,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找准需要规范管理、堵塞漏洞的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这次专项检查,明确了自查自纠的11个方面的内容,各级各部门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检查内容,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区。通过对这些方面的检查,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真正把专项检查的工作成效体现到财政支出体制改革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切实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
四要认真做好分析和总结。各级各部门对四个工作阶段的检查情况要认真和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在此基础上,形成本地本单位有情况、有分析、有解决问题办法的专项检查工作报告,按要求及时上报到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王大鹏副局长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监察、审计部门,围绕专项检查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一要切实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成立了全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和市级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本地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加强对基层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督导。
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及时了解掌握检查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各部门在检查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向上级部门反映,及时加以解决。
二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地要根据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精心安排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不力、造成消极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要把检查质量、检查实效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时间和进度服从质量。组织检查工作要务求全面、深入,做到应查必查、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文书规范、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得当。各被检查单位要如实填报自查自纠内容,及时提交自查自纠报告。对于不符合检查工作要求的部门和单位,要责令重新进行自查自纠。
三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增强协作意识,主动与监察、审计部门沟通情况、协商工作、研究问题,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努力做好本地的专项检查工作。
四要依法检查,正确把握政策。在检查工作中,各级有关部门要依法行使职能,坚持工作原则,排除各种干扰。检查工作要做到重调查、重事实、重依据,准确运用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查办程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正确把握情况和政策,把政策不清与明知故犯、违法违规区别开来,把初次违规与屡次违规区别开来,把认真主动查改和敷衍塞责区别开来,以检查促宣传、促整改,重在教育和规范。对违法违规事实清楚、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要及时整改,完善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规范自身采购行为。对政府采购监管和操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强化制度建设,及时堵塞漏洞。要通过检查,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要通过检查,建立依法监管、依法操作、依法采购的长效管理机制。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戈耀选和市审计局副局长李家富就监察和审计部门如何履行职责,搞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还就大检查的政策口径、自查报表填报进行了讲解说明。
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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