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简报(17)
2007年6月8日
 

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17期

河北省财政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5月24日

 

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深入推进治理工作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与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于5月23日召开了联席会议。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长、监察专员杨立柱同志参加会议,省财政厅纪检组派员参加会议。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徐立海专员主持会议。会上,徐立海专员、杨立柱专员对进一步深入推进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易行为专项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会议传达、学习了付志方常务副省长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2007年5月10日,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三次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付志方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付志方同志分析了我省去年以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把我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引向深入。付志方同志指出,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把六个重点领域和九个主要方面作为治理重点,集中力量进行治理,力争有所突破。一是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明确了六个重点领域和九个主要方面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其中在政府采购领域,要求重点解决违法招标投标、违反规则进行评审等问题。二是深化自查自纠。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自查自纠的时限,确保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三是加大办案力度。要着重查处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的违法犯罪案件,着力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违法案件。四是加强政策研究和指导。要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并善于把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相关政策和制度,把中央和省的政策具体化,搞好工作指导。五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约束权利行使;支持和引导行业自律组织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企事业会员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付志方同志要求,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动和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与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分别汇报了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的工作思路。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就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十二条工作思路:(一)制定《关于深入推进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对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推动省直和全省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深入进行。(二)进一步深化各个采购工作当事人自查自纠工作,重点自查违法招标投标、违反规则进行评审等问题,并坚持自查自纠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的办法加以解决。(三)继续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采购办公室和采购中心加强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发挥两个方面的合力作用,共同推动治理工作的深化。(四)继续实行举报制度,畅通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举报渠道,积极接受社会群众反映情况。(五)对收集的案件线索认真组织核查,并依法依规处理发现的问题。(六)继续编报治理工作简报,及时向财政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推动治理工作开展。(七)抓源头治理,制定、完善管理办法。通过调研查找制度管理漏洞,针对易发生不正当交易的薄弱环节,在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评审专家管理、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协议供货管理、政府采购违规处罚等方面制定、完善管理办法。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对供应商违法行为(提供虚假材料、以次充好等),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予以公告,并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至三年。(八)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机制,制定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增强投诉申请、受理和处理的规范化;加大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能够公开的事项全部上网公布,有效发挥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的监督作用;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具体操作规则,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工作,对采购执行和代理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加强不定期的考评考核。(九)加大政府采购规范管理和规范操作力度。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对政府采购方式管理、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和招标投标、专家评审、合同履行等环节加强管理与控制。制定、完善监管和操作的各环节工作流程,形成一整套科学严谨的管理与操作规范,加大政府采购各项制度政策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十)积极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研究开发网上采购管理软件,逐步实现省、市两级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网上运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十一)加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政府采购各个当事人法律法规意识和依法采购的自觉性。利用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共支出与采购》杂志等媒体,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交流各地工作经验。编制政府采购培训系列教材,对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进行系统培训。(十二)做好对省直部门和市县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发动和推动,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结合集中采购代理业务的实际情况,就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研究了十一条措施:(一)进一步深化思想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深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违法招标投标、违反规则进行评审等问题进行自查。(三)继续搞好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工作,提高采购人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四)建立与采购人、供应商之间的对话交流机制,实行定期走访,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五)确保举报电话的畅通和举报箱专人管理,方便社会监督。(六)继续完善采购程序,按照财政部环保、节能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修订评分标准。(七)与政府采购办公室协调,推进省级车辆定点加油等服务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八)与政府采购办公室协调,探索解决个别人反映的办公设备协议供货中质次价高问题。(九)与政府采购办公室协调,采用全省汽车采购联动形式,解决汽车协议供货中个别车型价格相对较高问题。(十)与政府采购办公室协调,制定合理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十一)进一步完善惩治与预防结合的防治商业贿赂行为长效机制,提升采购效率,提高采购质量。

会议对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易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经过学习、讨论、交流,大家对如何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易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徐立海专员、杨立柱专员在肯定2006年4月份以来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易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强调要在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将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入动员,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治理工作,防止出现各种“厌战”情绪。要积极谋划、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付志方常务副省长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易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查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自查自纠工作要抓住政府采购领域主要问题、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着力查找、解决违法招标投标、违反规则进行评审等问题。注意自查自纠工作方式方法问题,防止自查自纠工作一般化、搞“从头再来”。自查自纠工作要与整改建制工作同步进行,边查边改、边查边建,通过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解决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与操作的各项规定。要在制度机制建设上狠下功夫,逐步建立健全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与操作的各项规定,使政府采购活动的每一步、每个环节都受到制度机制的约束。要使制度的完善、机制的健全,成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成果。同时,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四)加强协调沟通,共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与省级政府采购中心要加强协调联动,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研究工作举措、交流工作进展、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采购人、供应商之间的交流沟通,建立通畅的信息反馈渠道,取得他们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配合与支持。要注意收集、整理、汇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数据信息,通过治理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向财政部和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报:财政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位厅领导。

发: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局,厅内有关处室。   

(共印100份)   

文章出处:河北省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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